各導師、有關研究生:
根據學校安排,2024年新增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已經開始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獎勵標準及名額分配
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3萬元;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萬元。學校分配給學院碩士研究生新增國家獎學金名額7名,博士研究生新增國家獎學金名額2名。
二、申請條件
1. 符合《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》和《合肥工業(yè)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》規(guī)定的基本條件;
2. 符合《合肥工業(yè)大學化學與化工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(2024版)》規(guī)定的評審條件;
3. 誠實守信,道德品質優(yōu)良;
4. 學習成績優(yōu)異,科研能力顯著,發(fā)展?jié)摿ν怀觯?/span>
5. 以第一作者(導師第一作者,本人第二作者)發(fā)表高水平論文或校定核心(178)論文一篇及以上(如未正式出版,需提交論文接受函);或本人第一發(fā)明人(導師第一發(fā)明人,本人第二發(fā)明人)申請專利一項及以上(有公開號或授權號);或以負責人身份參加“互聯網+”大學生創(chuàng)新創(chuàng)業(yè)大賽、“挑戰(zhàn)杯”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和”挑戰(zhàn)杯”中國大學生創(chuàng)業(yè)計劃大賽獲得校賽一等獎以上獎勵。
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學生應在上一學年內無課程補考。上一年已獲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生再次提出申請,其申請材料為上次獲獎后之成果。研究生出現以下任一情況,不具備當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參評資格:
1. 參評學年違反國家法律、校紀校規(guī)受到紀律處分者;
2. 參評學年有抄襲剽竊、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經查證屬實的;
3. 參評學年學籍狀態(tài)處于休學、保留學籍者。
三、評審辦法
1. 學院成立學生獎助工作評審小組,組織國家獎學金評選,按學校下達指標等額評審上報學校審定。
2. 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請,簽訂《申報國家獎學金承諾書》,填寫《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》,并提供相關個人申請材料。
3. 學院對申請學生資格、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初評。
4. 學院評審委員會確定本單位擬推薦獲獎學生名單后,在院內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。學院評審結果公示結束后,報送至黨委學生工作部。
四、材料報送及初評程序
1. 申請同學認真填寫《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》及《化學與化工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統(tǒng)計表》并附有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,發(fā)表論文須有論文發(fā)表期刊原件,且復印件須有導師簽名確認(論文、專利、獲獎等附件材料的截至時間為2024.11.4)。論文、專利只需提供首頁(若首頁不能提供署名單位等信息,則再附上有此信息的另一頁,專利頁須有公開號或授權號),論文請按評審細則規(guī)定的數據庫檢索,檢索結果截圖打印并請導師簽名確認。
注意:《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》嚴格按照表格內紅字格式填寫,打印時刪除紅字。
2. 申請同學請于2024年11月4日14:30-17:00(若有特殊情況,請?zhí)崆奥撓担⑾嚓P表格紙質材料交至學院研究生辦公室(昇華樓205),電子版(文件以“碩/博士-學號-專業(yè)-姓名”命名),逾期均不接受申請材料及附件。
附件2.化學與化工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統(tǒng)計表.xls
化學與化工學院研究生辦公室
2024-10-31




